第三十八章 来晚了一步
何金水嘿嘿一笑,摇头道:“不服。”
老潘急了,这老小子年纪一把竟然还耍赖!不服你还吃得这么欢?
何金水挥手道:“这鱼是真的好吃,但不是厨艺的缘故……”
“何老板果然是行家啊。”李锋端着豆腐鱼汤出来,说道:“潘叔,实在对不住,我这厨艺真的不咋地,实在不够格当厨师。”
老潘瞪着眼睛,还是一头雾水。
这个想法很快被一阵鱼香味儿给打散了。
李锋端出一盘剁椒鱼头来,一下子就吸引了何金水全部的注意力,等李锋把鱼放上桌,桌上的两人眼睛都直了。
小胡子看见这日思夜想的美味近在眼前,直接动手下筷,夹了一大块鱼肉放进嘴里。何金水动作也不慢,不过他更讲究,夹了一块靠近鱼尾脊背部的肉。
有人认为鱼头下两寸左右的脊背部份的肉最好吃,因为这块儿的肉最结实、最丰厚;有人觉得鱼鳃边上的一块肉最好吃,劲道得很。还有人喜欢吃鱼尾,觉得鱼尾这部分的肉才是精华之所在,各有所爱,见仁见智。
说到这里,还有一个小故事要奉上。说的是一伙强盗来到地主家,地主吓坏了,怕被抢了钱还不够,还丢了命,于是伪装成混在仆人里。强盗头子为以绝后患,当然要灭口灭个干净。于是想了个招,说是仆人无罪,弄了顿饭菜宴请所有的仆人,这桌上就有一道鱼。所有人都动了筷子,地主也伸出筷子,一夹就直接夹了鱼尾上的一块肉。强盗一眼认出,大喝一声,穷吃鱼肉富啃骨,这家伙肯定是地主!
何金水拍拍他的肩膀:“老潘啊,所以我说你舌头糙。这鱼之所以这么好吃,全赖于它本身的品质啊,我已经好久没吃到品质这么好的野生鱼了!”他转头对李锋说道:“小伙子,我就开门见山了,我想收购你们养的鱼,还有菜。”
李锋摆了摆手:“何老板,你来晚了一步。”
而鱼老板何金水,夹了鱼尾肉,一来是他本身喜欢吃鱼尾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野生鱼野性鱼,活动得多,要判断这是不是条好的野生鱼,就看这鱼尾的肉质如何了。
何金水一筷子鱼肉入口,瞬间变了脸色。
这鱼!
实在是太好吃了!
小胡子老潘吃得满嘴鱼刺,看老何一脸迷醉,得意地笑起来:“怎么样,老何,这厨艺你服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