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第一次做一件事,又是处在开头时期,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所以惶恐是必然的。
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情。记得几年前写文,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情,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
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对于做久了的事情,用久了的东西,写久了的角色,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否则的话,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
说到be,我原来一直不懂得be的杀伤力有多大,直到我读了李碧华的《霸王别姬》,情绪低落了整整一个晚上。
我经常是把当成娱乐品来看的,所以
我曾经写过好些男性故事,即便是要风花雪月男欢女爱地言一言情,也都是以男性人物为主角,所以这次是我第一次真正彻底地写女人。
当然,不是水做的小女人,我不喜欢那种身心俱柔、忍辱含泪的女性角色,要柔的话,身柔一柔就好了,身也柔心也柔,岂不是没了自己的形状?
古话说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修身”是基础,一个人,无论男女,自己都没有活得有形有状、清楚利落,那么不要说治国平天下了,连齐家都办不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搞得一团糟。
“有趣”两个字就非常重要。这么说好像是不大尊重文学,但事实上在当前社会,
“文学”两个字听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其实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关注热爱它呢?
大多都是先承认它的高大上,再找个高大上的地方把它一放,然后就不管它了,由它落灰去了。
这样一脑子浆糊的糊涂家伙,我很不欣赏,更没办法耐下心去细致讲述糊涂家伙的故事。
所以,糊涂家伙我不要写,要写就写伶俐顽强的美人——
“美”这一点也很重要的,俊男美女之间的爱恨纠缠往往比较招人看,而我作为一个写文讲故事的人,把故事讲得
“招人看”乃是我的职责,除非我不在乎别人爱不爱看,纯粹只想自娱自乐。
但是谁都不爱看的故事,我自己肯定也不爱看,我还写它干什么?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因为放眼一看,满篇都是小姑娘,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