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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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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若木鸡地望着舒雯,那副样子一定很可笑,她吭吭地乐了,笑得呛到。

回到家,我什么也没跟老妈提,一头扎进房间,扎进从来不叠的被窝,发了不知多久的呆,看似懒洋洋实则机械地拉开抽屉,扒出那本书。

硬着头皮,开始啃它,原以为很深奥,可是当静下来真的一个字一个字抠时,竟然也就看进去了。浏览目录时,发现有篇《童年记忆》,不假思索地翻到对应的那一页。第一段是这样写的——

“活着,是因为好奇。对未来怀着莫名的畏惧,但不是害怕。害怕是箭一样的东西,出弦必然意味着目标。畏惧却是圆圈,使人在旋转中辨不清方向,却能渐渐沉没到生活的深层。所以,畏惧没有原因,更没有对象,它只是自己。”

已经成了习惯,读他的书时一定要放那段录音。起先是出于某种卑劣的平衡心态,现在则好像是因为,想看看真正的生活吧?在言情小说中,几乎没有犯错的男主角,即使犯了,那也是对读者来说无伤大雅、绝不妨碍她们继续爱他的错,唯一能与之较劲到最后一章的也就只有女主角,舒雯所谓的伟光正——伟大光明又正确。

“没劲。”她继续扇,“那你就写皆大欢喜的结局啊!全家几十口团圆,够喜了吧!”

“我真的有一个舅公。”我嘟囔了一句,然后,揪住舒雯使劲摇,又给她来了一个震撼版,“我真的有一个舅公!”

“你为何不喊你有两个帅哥叔叔?!”这天杀的女人……不愧是我死党,知道我最在乎的是哪方面;而天杀的我,不愧是虚荣到极点,我的确、很爽。

不过很可惜,“齐漱玉说过她是寡妇。沈陌的父亲已经死了。”

“她的意思很有可能是,你舅公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已经死了。”

是我太前卫,还是太落伍?书里男人越完美,我就越不待见,尤其他们对女主角的百般隐忍,更让我觉得虚伪。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心理yin暗,压根不相信这世界仍有如此纯粹的真善美,大概真像舒雯说的,我这种人应该去当侦探当记者当jing察,挖掘社会黑暗,而不是写小说,并且是纯洁梦幻的小说。

“可我觉得她说自己是寡妇的时候,不像在赌气。”

“她那么说是多久以前?”

“五年……”我泄气,别过头去。

“你确定你的记忆没有任何问题?”她笑眯眯地反问,“小梁同志,为何你不愿意承认沈陌这个叔叔?你讨厌他是因为他会念书,他瓜分甚至剥夺了你母亲的全部注意力,不是吗?可如果他是你叔叔,那就是一个被女人拒绝、被兄弟横刀夺爱、被父亲抛弃的可怜虫,喂,这样你总平衡了吧!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在你妈妈提起他时说‘丫有什么了不起’了吧!”

得了吧,他在我心里早就和‘了不起’彻底脱离关系了。可是,可是,我为什么还要绞着他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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