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仍活着的白金城居民对于J-Days夜晚所发生的情况存在着无限多的疑惑。那简直就像是一场戏,一场和自己不相干的戏码。但却又那么真实,那么接近。
不过倒是在贵族子弟之间流传着一个小道消息:“白金城里的那个大美人名花有主了!”但谁是从,谁是主永远是一个无解的谜吧!
天空腾蛇跃动之年金曜月四十三日历史纪录者阿丸笔
TheEnd.
第四部(我在地城的日子
第一章[本章字数:6510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109:51:10]
我是佣兵安西亚,一名Lv刚到21的佣兵。38岁的年纪,单身,只有三名伙伴。旅行时间八年,接过上百件大大小小的任务,达标率97%。
至于我的本名,早就遗忘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之中了。旅行在大陆上,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简单的称呼而已,甚至是一个响亮的名号,如荒野之狼,黑色流星等等,谁会花那个功夫去记得冒险者的全名。全名,那不过是那些自命高贵的人仕们,其中一样奢侈品而已。就如同历史上十一位英雄中我最崇拜的一位,‘造雨人’,人们也只是记得他的外号与功绩而已。他的生平与本名早已淹没在沉重的历史之中。
我在大陆上小有名气。当然,更多归因于我的三名同伴,Lv18的猎人卡耶德、Lv13的黑魔导士满花以及Lv10的白魔导士乐华。平均Lv在10以上的小团体已经足够在大陆上各个酒馆中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对象了。
因为在前那辛时代,Lv18以上已经是万中选一的战士了,魔导士在Lv10以上就有资格成为敌人第一狙击的必杀目标了。如今投入冒险的人变多了,虽然把统计数目的标准给拉低,但实质上的强度却和前那辛时代没有多大的差别,只是大家都变的厉害了些而已。
不过我们都知道这还不够,不论在哪一方面都嫌不足。英雄崇拜可以激励一个人向上,但亲眼见到英雄般的人物时,学到更多的是谦虚。特别是见到那些早已成为传奇的人物─七武士。不过在当时,我得到最多的是失望…
近期中,我的旅程中多了一个同伴,他自称为无若。据他自己所说,那是他极为崇拜的一位东方风流游侠归隐后的名号。而他自己是剑侠Lv12,一个相当罕见的东方类型职业。但就职业性质来讲,和我这个佣兵差没多少就是了。
旅途中救起了重伤的他,在乐华治疗魔法的帮助下,他已经能够自由行动了,虽然仍有不少伤势未愈。毕竟白魔法只是战斗之中的紧急处理,对于大部分伤势还是让它自然复原为佳。况且魔力需要长时间休息与冥想才能恢复,或是耗用极为昂贵的药品。对下一刻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状况的旅行者而言,在最低限度下,保留更多的后备实力是必要的。至于‘以最好的状况来应对一切困难’那只是理论上的建议而已,对于老练的旅行者都知道那是不可能达成的,除非乖乖待在家里。
无若他是个相当风趣的人,也懂得很多事情。连浪费了近十年光阴,四处亲眼实证的我都不得不佩服他相当多的看法与意见。
还有他的微笑,如同初阳般的温柔,如同细雨时的另类宁静,连同样身为男子的我都会为之着迷。他的豪爽,他的气魄与他的自信,这些都是我理想中的型态。彷佛一个我理想中的未来自己已经站在我面前,这让我有点忌妒,更多的是心服。
但是这样子的他似乎也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他没说,我们也没问。在大陆的旅行之中重复着一次又一次的萍水相逢,这样的情况下去探究一个朋友的过去是不太明智的行为。说得太多,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个负担。
记得这段时间之中,无若最让我惊讶的观点是他对黑羊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