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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天翔面色尴尬的说道:“神医先莫生气,今天是真的,神医宅心仁厚,就不要与本侯一般计较了,来,大牛,带进来。”
“是!”大牛拖着极不情愿的郭嘉进来了。
华佗身边的两个小童见先生生气,悄悄对着韩天翔做了鬼脸。小孩嘛,哄哄就好了,韩天翔也知道了,那另一位小童就是吴普。
华佗见了郭嘉,脸色微变,坐下搭了脉,良久,说道:“先天体弱,若还是沉迷酒色,最多活不过四十。”
韩天翔一笑,说道:“本侯知晓了,华神医安歇吧,告退。”
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说了。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经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铁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这样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经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汇苑》:“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丈夫亲昵,却没有资格称夫妻。
出了华佗屋里,韩天翔和大牛还有被拖着的郭嘉来到大堂里。
“咳咳!小猴子!”韩天翔才一呼唤,那小猴子就窜了出来,问道:“主公有何事吩咐?”
“大牛,小猴子!郭嘉先生从今天起就交由你二人照顾,从今往后,他若是喝一滴酒,我就放你们一滴血,他要是碰一下女人,我就挖你们一块肉!听明白了没有!”韩天翔非常自信,凭大牛的蛮力和小猴子的机灵,绝对能管住郭嘉。
“是!”
郭嘉高声叫道:“不行!主公,不能喝酒还不如要了我的命!”
《礼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份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除此之外,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
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那就是说,假如小儿女们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明朝有宫妃殉葬制度,这些殉葬的女子,都是姬妾,从来也没有过一个嫡后。清朝时,努尔哈赤大妃阿巴亥殉葬,成了史书奇谈。所有的人都议论皇太极逼宫杀继母,为阿巴亥鸣不平其实同时被逼殉的还有努尔哈赤的两个姬妾,几曾又看见有人注意过她们的姓名和遭遇、为她们鸣冤了?阿巴亥这个正妻死得冤,她们做姬妾的难道就该死吗?
第七章算计鬼才,禁酒换得良策来
“华神医,今日远来一位客人,身体有恙,还望神医略施援手。”韩天翔面带笑容的来到华佗面前,不料,华佗却是毫不客气的说道:“侯爷,在下已经答应留到您大婚之后了,就请不要再来了!”华佗如此说也是有原因的,自从韩天翔上次痊愈之后华佗就要走,韩天翔苦苦留了三日,之后便每天找来三五人,要么是牙疼,要么风寒,都是小毛小病,要求华佗医治,华佗是医也不好,不医也不好,反正行程是被拖下来了,后来,韩天翔宣布大婚,前来邀请华佗,华佗也算是为了摆脱烦恼,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所以到现在还留在韩天翔府上,只是对韩天翔那无赖的做法颇为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