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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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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她去了哪个国家啊?什么时候回来呀?”小女孩天真地问道。

“她和你爸爸去了同一个地方,菲菲要乖,不乖的话,等你长大了,也要去那个国家留学的哟。”慕容泓说道。

“为什么不乖就要留学呀?而且娜娜姐很乖啊,那么多哥哥姐姐,她对菲菲最好了。”小家伙显然听不懂老头子话里的黑暗和冰冷,还在问着“十万个为什么”。

“等你长大了,就懂了哦。”慕容泓答道,“爷爷快要过生日了,菲菲啊,你不是说学了天鹅舞,要跳给爷爷看的吗?”

“啊?爷爷是怎么知道的?我还想要等您过生日那天,给您个惊喜呢。”菲菲嘟起了小嘴,“哼!肯定是燕燕姐说的,我只告诉过她一个人。”

同理,网络流传的视频里,刘姥姥手里就算真的有什么“邪恶法宝”,那也无法形成罪证,因为那玩意儿“不科学”,不具有一般意义的可操作性,没有人可以叫出那东西的来历,没有人可以讲出那东西的工作原理,也就无法证明那东西是否需要人为控住,如果那东西不需要人为控制,是它自己有“灵识”自己行动的,那刘姥姥就是被冤枉的。

什么?“自我灵识”什么的不科学?那你为什么不否认那件“邪恶法宝”本身的科学性?

所以,想要定刘姥姥的罪,第一种方法就是,改写法律条文,将“邪恶法宝”列入到“可致人死亡的工具”列表中,承认神话以及超自然的东西在法理上的真实存在性。

这种事在古代或许可能,而在如今,就属于“开历史的倒车”了。

第二种方法是,强行给刘姥姥当时手里的珠子套上一层伪科学理论,强行将它定义为某科学实验室制作出来的杀人工具,具体运作原理不方便透露给大众,总之很牛逼说了你也不懂,再逼迫刘姥姥自己亲口承认,签字画押,供认不讳。

第一种方法不可行,改刑法条文可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那是国之大事。

第二种方法可行性很高,但慕容家的能量,足以让第二种方法的情形发生不了。

“知道了小乔,你先出去吧,东海那边要是有什么消息,随时来告诉我。”慕容泓躺在太师椅上,刘姥姥办事不力,不仅没把大丫头带回来,还把龙珠也弄丢了,她的死活,慕容泓本来是不会管了,可刘姥姥跟着他几十年了,知道太多的事情,所以就算死,也不能让她死在外面。

“爷爷,娜娜姐呢?”太师椅旁边的小板凳上,坐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她的脖子上挂着的项链,就是慕容娜娜以前戴着的那一条。

“菲菲啊,你姐姐去外国留学了。”慕容泓笑着摸了摸小女孩的马尾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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