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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今晚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认识欢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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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它是万家的?”

她……没说啊。

封以珩和欢欢玩闹着,抓抓它的毛发,勾了一下嘴角说:“你忘了我是你的忠实读者?出自你手的头条我可是都一字不差地看过的。揭露万茜背景的那期你不是什么都说了。”

很多人都在奇怪,为什么连万家的狗叫欢欢这么细节的事儿她都知道。

他当时也是奇怪的,但并不在意。

其实这只并不是原来的那只欢欢,狗狗的生命很短,这已经是欢欢三代了。

万老爷子很喜欢养狗,为了纪念欢欢,后来的萨摩耶都叫欢欢。

她大概和欢欢很有缘,每一代欢欢都很喜欢她,只要她一弹钢琴就会飞奔过来,坐在她旁边吐舌头,似懂非懂地摇尾巴。

她本身去万家的次数并不多,其中两次还是因为两代欢欢死了。

这是第三代欢欢,因为长得相像,就像看见前两代的欢欢一样,悲伤会少一点。

他没看池晚,笑得神秘:“或许你可以给我解解惑,为什么万老爷子的萨摩耶,看见你如同看见亲人一样?”

“如果是以前,我或许会告诉你,在嫁给你之前我在万家当过女佣,照顾过欢欢,有很深的感情呢。”池晚看着他笑。

“恩,很自然的答案,按照我们以前的关系,我肯定不会去调查你,那么我就会信了你的谎言,”他依然抱着欢欢,但眼神终于绕过欢欢看着她,“你知道,我后来也不再查你,是想等你亲口告诉我你的一切。或许……今晚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认识欢欢吗?”

“唔……大概……可以吧。”池晚的视线是落在他身后的。

封以珩因此感觉到自己身后应该有些什么,转过头一看,万老爷子正朝他们这边走来。

“我是一般人吗?”封以珩挠着欢欢的背,抱着它随它闹,对池晚说,“你忘了我之前跟万茜不清不楚的关系了?万家我也去过,欢欢是认得我味道的,它刚才只是在辨认,认出来了自然就不怕了。”

萨摩耶是万老爷子养的狗,他去过万家几次,有看见过。

万茜不喜欢和它玩,他想,女人大多怕狗,不和狗亲近也理所当然。

但看见刚才那一幕,他认为若让万茜来代言所有女人,绝对是最错误的。

池晚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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