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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对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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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根当在掌心中”,抵住枪的底部握住把端(似握螺丝刀状)。当枪扎出时,枪杆与臂骨对直在一条线上,合力尽透枪尖。如果不满握枪根而留出一段,称为“露把”这样,手臂和杆形成角度,不但出枪短,而且,当扎到目标时的反作用力,必然分散手臂的力量,即手须紧握杆,防止向前滑动;腕须挺住,防止前冲;避免脱把和扭伤。因此,减小了扎枪的力度。

“好枪!”吴元吉赞叹了一声,这枪是纯钢打造,枪头枪身都是一体,材料是很坚韧的弹性钢材,最少都有七十斤重。

但令吴元吉更加赞叹的,却是这杆枪神乎其神的细腻锻造技术,这是早已失传的锻造技术,在现在社会,要寻找懂得打造这种武器的铁匠,已是完全无望了,此处重现眼前,无疑让他极为惊喜。

“大枪桩站得好稳当,果然有点本事!”赵银锦看见吴元吉露出这一手,眼中的所有怀疑都消失了。

老舍先生在《断魂枪》里讲“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是军器里最博大精深的、最难学的。是个人拿根棒子就知道到处乱敲,给他根枪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站定的一瞬间,赵银锦的眼睛一下变得凌厉了很多,相隔有十多米,方子星都能一下子感觉到其中刺骨深深的味道。

闻言,众人各自看了一下,最终武当邋遢派的吴元吉道长大步而出,笑道:“贫道来领教将军高招!”

可他又看了看赵银锦手中的钢铁大枪,说道:“不过比枪凶险,比拳脚要好一点,如何?交流交流,又不是擂台上分生死,不用这么大阵势。”

此话一出,方子星不由得高看了这位道号点圆的道士一眼,他无疑已经在刚才宇文阔的退让中看出这些中央五虎将的一些弱点,想借此获得一些优势。

不料,赵银锦微微一笑,说道:“开大阵,对大敌,是一种武艺。上擂台,试高下又是一种武艺。我是武将,我练的武艺,是准备在战场搏杀,肉搏捅人的武艺。既然阁下是炎黄故土的武术大师,没有理由没有读过戚继光练兵时候,和一些武术家编撰的拳经吧。

枪有百兵之王的美称,两军对阵最管用就是枪,刀棍还算不上。枪若使得好的,枪自己就有生命。马踏连营之时,“枪似游龙”,一条丈长大枪把人马团团护住,枪头寒光到处,鬼哭狼嚎,大将百战百胜,岂是靠运气。

大枪是改朝换代、扫荡乾坤的神器,非刀、棍可比。而现在看一个人枪法如何,就看他的大枪桩。

站大枪桩,就得一手平端住枪把,端得水平。通常,一根长三米地木杆子,人抓着杆子中间,可以轻易地起来,但是要这么一手端着一头,平举起来,那就吃老力了。

戚继光地《纪效新书,或问篇》里面说过的,平时官府面前,所用的花刀,花枪,花棍,花叉之法,能否对敌?光曰:开大阵。对大敌,比场中教技,擒捕小贼不同。武将不搞那些花把势,就按战阵的较量来,这才过瘾嘛。”

赵银锦说话不见大声,但是却异常洪亮。

“好吧。”吴元吉倒也从善如流,不显小气,“不过,我并未携带兵器,可有备用长枪借我一用?”

“接着吧!”赵银锦眉毛一挑,双手沉重地抬起一杆大枪,脚下扎着马步,猛地一发力,呼喝一声,大铁棒子似的枪就丢了过来。这一下丢得很猛,存心是要试探吴元吉的实力。

但是令他失望的是,吴元吉的身子动都没有动,就好像接木棍一样,单手一抄,就稳稳地抄到了手里,然后握住枪把,平端在胸前,笔直笔直,纹丝不动,看不出丝毫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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