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待遇问题
见高歌像个傻小子一样握着自己的手在那儿发呆,甄可想笑了,先前的高歌在朱帅那帮人面前表现的木讷实诚,搞得就跟一个只懂得兽医技术的傻小子一般,也只有见过高歌的甄可想知道,这家伙其实贼精贼精的,连蒙带骗的就将甄可人的金链子给顺走了,一点儿也不像他身份证上所写的是个大山里出来的孩子。
但现在,他终于表现的正常了。
本来甄可想就极美,这一笑,那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
笑得高歌面红耳赤,这才醒悟到自己实在是太不礼貌了,触电一般缩回自己的手。
御姐的魅力当然是高歌这种初哥无法抵御的,那怕他刚才还逼格满满的妙手回春治好了已经濒临死亡的小黑。
怪不得是姐妹俩呢这绝对是一母同胞,高歌心里暗暗考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有这样一个外表温柔美丽实则暗地里颇为腹黑的大老板,还有那样一个“讲话实诚”的小老板,自己的前途真是堪忧啊
“介绍一下,那个是我妹妹甄可人,我叫甄可想。”丽人见高歌一脸郁闷,嘴角掠过一丝笑意,朝高歌伸出了手,正色说道。
逗了小学弟一下,甄可想算是小小的出了一口等高歌等了四个多小时的气。要知道,在朱帅带着人来逼宫的时候,说好两个小时内必回的高歌连个影子都不见,这让一向对自己直觉自信的甄可想对自己都产生了些许怀疑。
这对于一个美丽的女子来说,打击其实真是很大的。
甄可人,甄可想。高歌对自己这位美丽学姐的父母莫名的有些钦佩,姓好也就算了,这名取的也真着实不错,和姐妹俩的个人形象很契合。
“我叫高歌。”不过高歌没那么多时间想太多,赶紧礼貌的伸出手握手的他这会儿有些晕菜。
高歌看过很多书,见过书中对美丽女子双手的描绘,诸如周邦彦的少年游中“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又或是诗经.卫风中“手如柔荑,肤如凝脂”无不是将文字演绎至极致寥寥数语就使读者身临其境。
可是,只有当高歌看到并轻轻碰触上这双手时,才知道什么叫“尽信书不如无书”,那些文字根本无法完整描述高歌目光所及以及肌肤相触给脑垂体传输的信号。
那只主动伸出的小手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那也可能是高歌这辈子碰触过的最柔软的东西,就连前年冬天三叔公在山上套住的那头有人开价十万购买的银狐的皮毛都远所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