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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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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知道公孙谦原来也会梳些简单的发髻。

讨厌的寂寞,越扩越大,足以吞噬掉她,所以她转身逃了,飞也似的一般。

是秦关害她厌觉到莫名的落寞,是秦关害她发觉自己心眼好小,与表妹争风吃醋,她不喜欢这种孤独及失去的恐惧,不喜欢这种未来转变的可能性……

秦关目送她跑远,片刻后才想起他为她编制了一只银丝铃铛的手环要送她,他以五条细软的银色丝线抓拢,略略扭转成形,再系上几颗声音清脆的铃铛及圆滚滚的白色毛球,配她率性的骑马束装,相得益彰,应该可以增色不少。她骑上暴暴,马蹄踢着,铃铛便叮叮摇响,一定很可爱。

罢了,要送给她,随时有机会,晚一些找她一块儿去遛马时,再将手环拿出来,不急。不急。他以为,不急,还可以慢慢来。但,同日中午,他从小纱口中听见,朱子夜背起小包袱,跨上爱驹,说是准备提早离开当铺,不等明天才走,托小纱向大家道别,又说,刚好公孙谦顺道要到牧场几里外的小城去访客,于是,她与公孙谦一道走,路上有个伴。

这是头一回,秦关没有亲自送她回牧场。

「朱朱?」秦关轻轻摇了她的肩。

「你吃完粥就去找欢欢吧。」她说这句话时,没有笑容,小嘴甚至略略垂下,麦色肌肤的鹅蛋圆脸绷紧紧,方才的可爱笑颜消失无踪,本该是灿如朝旭的元气,像遇日蒸散的叶上晨珠,不留痕迹。语毕,她就要从窗户再跳出去,秦关唤住她的步伐!

「等我替小当家梳完髻,我也帮妳。」

「……再说啦。」她摆摆手,一点都不热络。反正她再怎么梳妆打扮,还不是那副模样,比不上天生丽质的严尽欢,他就把所有心力都放在欢欢身上好了。

嘿吻一声,她灵巧得像猿猴,攀着窗格,腿儿一蹬,纤腰一挺,人已经溜至屋外,乌黑长辫活泼甩晃,随着裹上狐毛靴的脚尖落地,它仍不听话地左右招摇,它晃过她饱满的酥胸,教他不由自主受它牵引,将目光落在那儿。

几天后,秦关收到朱子夜寄来的第一封家书。

字,同样很丑,同样扭呀扭的,像群蚯蚓钻土,密密麻麻写得好满,写得毫无章理,东跳一句西跳一句,这回的纸,足足多出三、四张。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的相谈甚欢,每句对话,记载得详尽。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遇上大雨,两人的狼狈躲雨。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发现一株盛开的野山樱,好美。

秦关正值血气方刚,是个二十出头的男人,面对心仪喜爱的女孩,绝对不会不存**,她每回獗唇在抱怨老爹追着她打时,他耳里几乎听不进其它,只猜想着她淡淡粉粉的唇,犹若初春绽放的樱,尝起来会有多软多甜。

她随着年岁增长,越是占去他所有目光,他亲眼见证她成长,等待她识情懂爱,偶尔,他会为自己益发萌生的**感到羞耻,为自己想拥抱她、亲吻她感到亵渎,却更抑制不住它们的泛滥侵袭,这种时候,他便会逃开与她互视的目光,深怕被她察觉他的**,更怕自己会在她灿然天真的美眸注视下,探身向前,撷取她甜美粉嫩的绵软唇儿。

朱子夜捕捉到这一瞬间,而且,不只一回,早在约莫一年多前,他就会不自觉流露出闪躲的窘色,连迟钝的她都有所感觉,足见秦关的反应有多明显。

怎么?嫌她越长越丑,越长越不入眼吗?连瞧她几眼都不屑哦?

好啦,反正和欢欢比,她就是不美嘛,反正他现在眼里一定只剩下欢欢,什么好兄弟好哥儿们,都可以丢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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