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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鹊只能顶着他的目光再吃了两口,乌淳的脸色果然就好看多了。
“……”
但他是真的吃撑了。
水鹊晃眼,余光瞥见角落的竹笼,里面布着晒干的苜蓿草,白色的兔子就窝着在那,吃草的时候三瓣嘴巴动动,干草窸窸窣窣的响。
水鹊惊讶道:“我那日以为你要吃了它的……”
其实水鹊在家里吃过了,但蹭饭这样的事更易得拉近关系,于是摇摇头。
乌淳还没吃,他一般不吃晌午饭,早上吃好,上山打猎,去县里买卖回来,中午倒头睡一觉,下午打的肉就晚餐一顿吃了。
一日二食。
但人家肯定不和他一样。
乌淳起身到灶房里,没多久炊烟升起,刀剁在砧板上的声音仿佛要把整间屋都震响。
他还遗憾了很久。
结果乌淳竟然把兔子养起来了。
好像不太符合眼前人的气质。
他不讲究饮食,只追求吃饱,因此肉质上好的野猪肉,也只会生火后撒上油盐,在锅里炖软炖烂,除此之外没什么别的花样。
水鹊本来就吃了饭过来的,齐朝槿中午做了乳酿鱼,他就着吃了两碗饭,而这下乌淳又把肉做得油腻腻,也没有开胃的小菜,他吃了三四口就不再吃了,托辞自己吃饱了。
乌淳目光沉沉地盯着他。
不怪乎这么瘦。
乌淳觉得他的胃和小鸟胃似的。